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行政部门,各省级山地越野跑赛事监管单位,山地越野运动相关行业协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体育总局《开展马拉松、山地越野跑等群众体育赛事专项整顿规范工作方案》和《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报送山地越野跑赛事名录的通知》(体群字〔2024〕103号)要求,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山地越野跑赛事安全有序健康发展,结合当前山地越野跑赛事中存在的安全管理薄弱、办赛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的实际情况,今年继续对全国举办的山地越野跑赛事实施赛事名录报送和赛前业务指导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赛事名录
(一)形成赛事名录
各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山地越野跑赛事监管单位负责报送属地山地越野跑赛事 计划,主要包括高危险性赛事范畴的山地越野跑赛事(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海拔3500米以上、距离超过42.195公里、含夜间赛程)和非高危险性赛事范畴的山地越野跑赛事(距离在25公里和42.195公里之间),形成各省(区、市)山地越野赛跑赛事名录。
(二)规范赛事名录
各省级山地越野跑赛事名录应包括以下内容:
1.赛事名称、举办时间、地点及赛事规模等情况;
2.赛事组织机构设置(包括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运营单位)等情况;
3.竞赛规程信息(项目设置、组别设置、比赛线路设置)和赛事所需裁判员、医疗、安保、救援、志愿者等情况;
4.赛事组织方案、安全风险防控方案、应急处置与医疗救援预案、舆情应对方案、熔断机制、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和运营单位资质等文件。
(三)赛事组织评估
各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山地越野跑赛事监管单位应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估工作组,对属地计划举办的山地越野跑赛事涉及的赛事属地基础承载能力、组织能力、经费投入、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能力、熔断机制、舆情应对、赛道容量、专业人员资质、监管能力、天气因素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要本着“控总量、提质量”的原则,合理统筹确定属地山地越野跑赛事的举办数量及规模,对不符合报送要求的赛事不予列入赛事名录。
(四)名录报送时间
各省(区、市)2026年赛事名录(见附件)应于2025年12月26日前报送体育总局登山中心,经综合评估后形成2026年全国山地越野跑赛事名录并予以公布。
二、赛前业务指导
(一)分级指导
各省级体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山地越野跑赛事,需在赛前90天将相关材料报送体育总局登山中心进行业务指导。在上述范围外的其他属地山地越野跑赛事,由各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山地越野跑赛事监管单位负责在赛前进行业务指导,同时报备体育总局登山中心。
(二)指导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赛事立项工作的规范性;赛事组织、安全风险防控、应急处置与医疗救援、熔断机制、舆情应对等方案和赛事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实地考察确认山地越野跑赛事办赛条件是否符合相关要求;赛前听取相关工作情况汇报;提出书面业务指导意见。
(三)指导主体
需体育总局登山中心业务指导的赛事,由体育总局登山中心组织实施,相关事宜另行通知;需省级体育行政部门指导的赛事,由各省级体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2026年6月30日前请各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山地越野跑赛事监管单位向体育总局登山中心报送上半年业务指导书面报告,12月30日前报送下半年业务指导书面报告。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单位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增强“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项目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统筹赛事的发展与安全,强化大局意识,全面提升山地越野跑赛事的治理能力和水平。
(二)落实各方责任
各单位要规范上报属地山地越野跑赛事名录,严格落实“谁审批,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确保属地山地越野跑赛事安全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管评估,严把审批流程,实施目标管理,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赛事全链条监管,对赛事组织标准、赛事安全标准进一步细化完善,严格落实山地越野跑赛事的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运营公司等应承担的责任。
(三)加强规范管理
各单位要结合属地实际,科学优化赛事管理模式,严密做好竞赛组织工作,着力提高安全办赛能力,认真贯彻落实体育总局和相关行业协会下发的山地越野跑赛事制度文件要求,建立行业培训与运营准入关联制度,推动运动水平等级标准,正确处理公益性、群众性和市场化、商业化的关系,强化舆情应对处置和舆论引导,进一步推动山地越野跑赛事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
专此函达。
体育总局登山中心山地越野运动部
联系人:刘燕楠 赵钰婕
电话:010-67141417
E-mail:867651938@qq.com
附件下载:2026年山地越野跑赛事名录.docx:https://www.sport.gov.cn/dszx/n5414/c29266614/part/29266984.docx
体育总局登山中心
